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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5岁多在幼儿园摔骨折了,粉碎性骨折,学校应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6-24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骨折伤害大小影响赔偿数额:骨折伤害的严重程度决定了赔偿项目类型,一般骨折伤害的案件,受害人仅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常见项目。如果骨折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的,则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伤残是受害人身体器官的残废程度,当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时,通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即可主张伤残项目内容。
  • 幼儿园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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