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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对方的软件,首先去申请了软件著作权,原作者还能不能告得倒我?

2019-06-23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软件著作权申请资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 关于著作权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下: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3]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4]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特点/性质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2.不可剥夺性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该权利内容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版权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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