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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四层的小楼。四层的房高只有一米多。拆迁办说不给补偿。请问这合理吗?

拆迁补偿 2019-06-25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对拆迁房屋补偿不满意的房主可以找拆迁办,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 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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