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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原单位把我个人档案弄丢了,现在办不了退休,怎么办?去哪个部门找啊

综合法律 2019-05-17 1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到达退休年龄,单位不予退休的人员,可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办理退休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补缴,不能补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但劳动监察对用人单位未交费两年之前已经终了的不予处理,劳动者不可以主张权利。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未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予补偿。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0〕12号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辞职后一直未找到工作的,原单位一般不会直接处理员工个人档案,。  
    1.员工和原单位属于同一个地区的,单位会随着员工社保转移递交员工档案到员工社保转移新单位的同一个上级部门,统一保管。员工没有找到新单位的,单位一般不会处理。  
    2.员工和原单位不属于同一个地区的,单位一般会保留在原单位,把档案发回员工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的,是需要员工本人到所在地人才市场出具接收证明才可以办理。  
    3.目前,国家对于员工档案管理有明确规定,不得收取相关费用,所以,为了档案保险起见,建议员工本人及时办理好个人的转移手续,在没有找到新单位的情况下,可以把个人档案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去。
  •  人事档案里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的。
      人事档案可以以个人名义存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存放,这些事应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即使你作为职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作为用人单位自然会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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