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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店面转让,我交了两万定金但是没有开收据,现在那个转租的人不让见房东也不退钱

合同纠纷 2019-05-31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经过协商合意后就可以进行房产的转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在房产转让协议书中签字,那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为了加强房产转让行为的效力,建议可以办理房产转让公证。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房屋如果是合法转租,定金可以要回,如果是非法转租,原房东可能不会退定金。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限定:承租人经出租人认可,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导致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认可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议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认可为因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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