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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父母的名字,大部分贷款是我还的,如果父母这套房不给我,我可以拿回我还的贷款吗?

离婚 2019-07-05 14: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买房贷款条件如下:
    年满18年周岁—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 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当天,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约定购房价,付款方式等。大概一周后,交付首期款,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对购房/收楼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一般为房管部门的固定版本),现在很多城市都实行网签了。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开发商需持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合同备案)。余款按合同约定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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