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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套按揭房要卖,买方是银行黑名单,可以我的代款不过户,他每月把钱打我账户还按揭吗

银行 2019-05-18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现行按揭中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所涉各方主体主要包括银行、开发商、购房人(亦即借款申请人)、保险公司四方。上述主体在从按揭贷款中包括了商品房买卖、借款、抵押、保证等一系列民事法律行为。
    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为:
    1、银行与购房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或商业)抵押贷款,银行则根据申请人的身份情况、资信状况确定同意借款的年限及成数,双方同时签署借款合同。
    因此,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系借贷关系,银行为出借人,购房人为借款人。
    2、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关系。
    购房人欲以按揭的形式购买房屋,首先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特定的房屋,并在付款方式中约定以银行按揭的方式付款。
    显然,借款申请人同时也就是购房人,其与开发商之间系房屋买卖关系,开发商为出卖人,购房人系买受人。
  • 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贷款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居民,因自用需要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别墅、商住房均可申请。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证;

    2、具有正当稳定的职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20%(含)以上购房款;

    5、若为期房的须具有可作抵押、质押的资产或经认可的法人单位作为保证人。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购房款总额的80%(商用房可达50%);

    2、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商用房最长10年),借款到期日不超过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按本行利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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