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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四万半年了要不过来怎么办? 说好的三个月还 怎么起诉,当时没写借条 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6-04 2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
    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 没有写欠条的债务可以追讨,但是不太好追回。  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债务人未出具欠条,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要回欠款:
      第一,直接找债权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找中间人从中调解,达成书面的还款协议或者直接还款;
      第三,收集其他的欠款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双方交易的记录等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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