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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车被人撞了倒是撞我的车保险到期了,过了几天交上保险才报的保险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了,保险公司说他是骗保,和我有关系吗骗保罪你好我车被人撞了倒是撞我的车保险到期了,过了几天交上保险才报的保险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了,和我有关系吗骗保罪

保险纠纷 2019-07-27 15: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依据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待鉴定)、营养费等,这些费用都由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来赔偿;
    2、你的误工费可以作为护理费主张;
    3、肇事司机的保险费足够赔偿你的损失,你只需组织相关证据,并将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即可;
    4、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电话咨询能够讲述的更加明确,也可以委托本律师代为全程办理相关案件,既让您省心,又让您获得赔偿。
  • 一般来说,当保单快到期了,保险公司提前一周或者二周发短消息到投保人的手机中,提醒消费者交费,倘若出现资金活动不了的情况,那么,保险合同到期后,是有“缓冲期”的。
    所谓的“缓冲期”又称为“宽限期”,从应交费的日期往后移推60日内,在这60日内保单权益依旧是有效的。
  • 法律明确规定,工伤认定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由该部门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用人单位并没有权利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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