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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咸阳农村尸口,因上学转出外省,毕业已四年了,我去年将户口转回夲地,在西安工作。我这个户口应转回在哪里?这个户口类型属于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我是咸阳农村尸口,因上学转出外省,我去年将户口转回夲地,我这个户口应转回在哪里?还是城镇户口?

离婚 2019-05-27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前的户口本上写的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而现在进行户籍改革,不再细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尤其是在城镇或者去城市定居的农民,有好多地区已经不按照户口性质登记,而根据你的居住地进行登记管理,所以出现了后来的居民户口。相信经过一段时间更换新的户口本,新的户口本都会成为居民户口,非农业户口将成为历史。
  •   居住在城镇满一年以上,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民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之规定,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一年居住在城镇,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证据要求:暂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单等。

  • 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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