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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农村以抵账的形式买了套楼房,但是卖给我房子的不是真正的户主而是租户,(租户当初说要买下一段房子,现在他又说没钱),真正的房主要另卖房子。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在农村以抵账的形式买了套楼房,但是卖给我房子的不是真正的户主而是租户,请问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6-12 07: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准许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有这样,买卖房屋协议经过依法登记,买房人才取得所买房屋的产权。只有买卖双方的协议书,不经过买卖房屋登记,就没有所买的房屋产权,在物权上是不生效的。
    另外,如果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因为买房人无权使用该集体宅基地,买卖房屋关系不生效,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协议也不生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三)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四)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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