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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和电动车出像事故,也及时报警和报保险公司,自己也垫付了首次急救费用,保险公司一直未和交警队以及伤者取的沟通联系,我还需要一直垫付医药费吗?我该怎么办,车也在交警队扣留我开车和电动车出像事故,自己也垫付了首次急救费用,我还需要一直垫付医药费吗?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6-14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交强险垫付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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