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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弟醉酒和所住宾馆老板产生纠纷 形成打架,老板报警警察来后我弟因醉酒把警察打了被派出所带走,第二天就进看守所了现在已经50多天了没有信息也没有收到书面一类的通知,请问我们该如何是好?我兄弟醉酒和所住宾馆老板产生纠纷 老板报警警察来后我弟因醉酒把警察打了被派出所带走,请问我们该如何是好?

刑事辩护 2019-05-30 0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法。
    如果一方经鉴定达到轻伤二级,对方的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受害方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
    立案后,行为人要积极和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调解解决或者取保候审。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打架斗殴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事发后6个月内报警,公安机关都会受理调查的。但是事发后几天报警,证据会灭失,公安机关调查后,证据灭失,没有证据证明的,公安机关会终止调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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