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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精神病医院上班,膝盖被患者踹伤。当时以为没事。3个月以后不见好转。做了磁共振。膝盖半月板受伤。可医院不管了。说得24小时内报医保。我也不明白。现在都7个月了。还没好。我能得到赔偿吗我在精神病医院上班,膝盖被患者踹伤。膝盖半月板受伤。可医院不管了。我能得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9-07-03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上班受伤的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1、先申请工伤认定,发生事故后,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申请的,个人在1年内申请,社保受理后60天内得到工伤认定结论。
    2、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待伤情治疗稳定就可申请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
    3、得到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都可以要求支付。
  •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出轨侵害配偶权,构成侵权,抚养非亲生子女,对丈夫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损害,应该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则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抚养非亲生生子女时间长短等因素,从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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