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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得了恶性淋巴瘤没有治疗,今年3月淋巴瘤压迫肠道出现肠梗阻,进行化疗以后肠穿孔手术,现已化疗6次,以后每两个月要美A维持一次,维持两年,本人现在长期不能正常上班,白细胞低,贫血,请问能办理病退吗。本人2016年得了恶性淋巴瘤没有治疗,维持两年,本人现在长期不能正常上班,请问能办理病退吗。

综合法律 2019-07-19 1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满足相关要求的劳动者可以办理病退,而不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如果能够依照法律办理病退的,则可以依法享受下列各项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 1、企业单位的员工长期不上班还领工资,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否则就只能协商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办理病退详细资料:
    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申报病退的职工到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购买病退材料(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职工患病或伤残情况调查表、档案袋);
    申报病退职工要将需要鉴定的病种报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按照《非因工伤职工十种常见疾病劳动能力鉴定基本检查项目》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原始住院病历及以往病例资料。
    凡是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的,要加盖医院病案室章或医务科章,没有加盖印章的住院病历视为无效病历。
    办理病退的条件 :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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