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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认识了一个网友,和我聊的挺嗨的,我没有告诉过他我的真实信息,他前后给我发了2000多红包,然后,他约我见面我不见,他骂我然后把我删了。3个月后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他涉嫌诈骗,问我认识他不? 这种情况,我很害怕。??我是不是犯罪了?去年认识了一个网友,我没有告诉过他我的真实信息,3个月后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他涉嫌诈骗,问我认识他不?是不是犯罪了?

刑事辩护 2019-05-21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诈骗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诈骗的起刑点的数额是个人2000元,单位5万-10万。
  • 刑事附带民事中刑事部分是以构成犯罪为前提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通常情况下,通过电话债片的,犯罪行为人涉嫌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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