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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嫁出去了户口没有迁走,为什么就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了,比如每年有少量分红,公民选举权,每年村里有体检,这些都没我份,婆家也没有任何享受,难道我不是中国公民了吗?请问我要怎样维护我的公民合法权益,请问国家土皇帝什么时候改革了注销了,我们农民才有保障为什么就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了,难道我不是中国公民了吗?请问国家土皇帝什么时候改革了注销了

劳动纠纷 2019-06-20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年满
    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在协议离婚中,户口本是必须提供的,但是诉讼离婚可以不提供,因此没户口本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涉及离婚问题,有两种方法:
    1、双方协议离婚,则需要双方本人亲自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
    2、起诉离婚,则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孩子出生证明,财产信息等有关材料。
  • 失踪注销登记
    第四条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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