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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代还信用卡的,最近有个朋友把信用卡一直放在我朋友那里,让其帮助代还,因两人之间认识,所以,给卡的时候没有外人可以证明,也没有通话录音,但是最近那个朋友好像出事了,这个朋友的媳妇就让我朋友还钱,说我朋友把信用卡里的钱都花了,如果不还,还要报警,而且还不让我朋友去见那个朋友也就是当事人证实这件事,现在到底要怎么做呢?这个朋友的媳妇就让我朋友还钱,而且还不让我朋友去见那个朋友也就是当事人证实这件事,现在到底要怎么做呢?

刑事辩护 2019-07-15 23: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只要欠了钱,银行都有可能会起诉,这由银行自行决定;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信用卡被骗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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