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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太公和兄弟两人买了一块地,作用是我们家族的菜园地,后来政府借用,说是办工厂或学校。后来学校或工厂没办成,直接出租别人使用。这一两年知道我们家还有这样一块地,想叫政府归还,但是现在那块地被政府租给别人办鞋厂,而且还办理了土地证,我们家想要回菜园地该怎么办,由于菜园地是50年代左右被政府拿去用了,而我们县的土地局是90年代才成立,查不到我们那块地的土地证。现在我们家只有当年买地的地契复印件,该走什么程序拿回我们家的菜园地。当年太公和兄弟两人买了一块地,我们家想要回菜园地该怎么办,该走什么程序拿回我们家的菜园地。

房产纠纷 2019-06-06 0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二、办理土地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
    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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