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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己20多岁了、到了谈婚论嫁年龄、我想帮他盖房娶妻生子、可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跟公公婆婆、还有A一起的、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字是公公、我想分房、可是公公婆婆不愿意、我该怎么办在住的房子是跟公公婆婆、还有A一起的、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字是公公、我想分房、可是公公婆婆不愿意、我该怎么办?我儿子己20多岁了、到了谈婚论嫁年龄、我想帮他盖房娶妻生子、可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跟公公婆婆、还有A一起的、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字是公公、我想分房、可是公公婆婆不愿意、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在住的房子是跟公公婆婆、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字是公公、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1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未拿到房产证的时候,自己的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这时候是不能去掉房产证上面的名字的,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即可,房产证减名字手续如下:
      首先看这套房子贷款是否还完,如果还完了,就很简单,拿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需要几十块手续费。
      如果贷款没还完,会比较麻烦,因为减名字房产证要换掉,房产证号也会变,相应的,在银行的抵押证也要变,这样就要去银行开证明,还要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房产证上加名意味着房子共有。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共有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另外,只要是共有房产,那么任何单方是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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