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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债务问题,事情是这样得,在2014年我把我得店兑给了我得亲戚,当时他没有钱,我们签署了转让协议内容如下:转让合同甲方:A乙方:B自2014年12月4日XX门市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屋内全部设施)转让价为3.8万元整,钱由2015年5月1日钱全部还清,(乙方付给甲方3.8万元整)房屋押金由甲方领取3000元。经双方同意拟定此合同,即签字之日起此合同生效。甲方:A签字日期2014年12月4日乙方:B签字日期2014年12月4日经过一系列得周折我讨要回2·7万远,现在他还欠我1.4元我有一个债务问题,我们签署了转让协议内容如下:转让合同甲方:即签字之日起此合同生效。

合同纠纷 2019-06-08 0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
    1、该条规定的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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