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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1个月宝宝哺乳期母亲。2015.5.20我结婚的。属于未婚先孕。怀孕3个月的时候,因性格不和和对方大吵大闹。怀孕4.5个月的时候,因性格不合,对方扔东西和我大吼打闹,我离家去了娘家几天。和他吵吵闹闹的日子几乎没停过。孩子8个月早产。刚坐月子几天,因小问题他摔砸东西对我大吼大闹,叫我滚,这是我最不原谅的。为了孩子为了自己身体,由双方父母调节,事情勉强算过。中途大大小小的吵闹很频繁。有一次,他爸爸妈妈因为放利息存在分歧。吵得特别厉害,孩子爸爸为维护他妈,居然拿刀想砍他爸爸,被他妈拦下了,结果他爸爸气急打他妈妈了。我抱孩子躲厕所。孩子爸爸属于性子急的人。没过一个月我们打架了。我是11个月宝宝哺乳期母亲。2015.5.20我结婚的。因小问题他摔砸东西对我大吼大闹

离婚 2019-05-18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
    新的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 对于未婚怀孕怎么开证明的问题,答案是 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未婚有生育的。 初婚未育的。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
    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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