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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城市发展,将土地征用,但是征地款一直没有发下来,2013年底村委会发表通知,表示,2007年2月1号分配土地款后,到2013年12月20日止期间,已嫁(打了结婚证的以结婚证为准,未打结婚证以小孩出生证为准)的女性居民不具备分钱资格,原本每人25完元,而以上条件的妇女通知只能拿到七万左右。我姐姐去年2012年结婚,2013年生了小孩,但在12月20日前办理了离婚,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公正待遇?村委会的分配条款明显违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但是去年年底领钱的时候村委会要求签名,签名纸附带了分配条款,在这种条件下是否会影响我们争取合法权益?

??????因为爸妈都是农民,文化少,而我们又都在外面工作,所以只能通过这种途径寻求帮助,万分期待您的回复。辛苦了~将土地征用,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公正待遇?是否会影响我们争取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 2019-05-31 0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孩子归谁抚养首先是看你们双方是否都想要孩子,还是只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协商就可以了。
    如果都想要,就由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会对孩子不利,法院会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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