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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早上,弄岛派出所民警来我们村找我妈妈,我妈妈不在家,我爸爸出于好心,骑着摩托带民警去村里的装房找我妈妈,当时村里的人很多,没找到我妈妈,民警以我爸爸说谎为由,对我爸爸拳打脚踢,打成重伤,当时耳朵和太阳穴等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流血,很多人都看到,都是目击证人,民警并立即带走了我爸爸。2017年8月22日早上民警又直接来我家,翻墙看到我外婆在家,就直接踢开了门冲进家里来,我问他们有没有搜查证,民警还骂我说:“是否要我现在开给你?”我说“要”,可是他们并没有开给我,就把家里翻了个遍,把老人和小孩都吓到了。2017年8月22日晚上,8点半打电话给村长,让村长通知我们去陇川接我爸回来,结果去到陇川,戒毒所里的人却说:“人已死亡。”2017年8月23日让我们去领尸体,尸体已被清洗,并以冰冻,身上头上多处都有明显的伤痕,法医却说:“这种外伤不至死,”并不给说法,所医生却说:“可能是肺炎、心梗、肾炎、贫血、血压低等症状致死的。”我们对其结果质疑,并要求村干找等秀村委会、弄岛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等进行沟通,但都不理我们,这引起了我们全村人的不满,后经村干再次去找村委会、派出所、政府沟通,他们还是不理,才会引起我们全村人的愤怒,并一起到派出所要个说法,然后村委会和政府、派出所等让我们通知村干把全村人叫回去,然后跟他们一起去陇川处理这件事,会给我们个满意的答复。结果到了那边以后,没想到的是那边的领导还有弄岛政府村委会派出所商量后一致决定。说如果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一分钱都不赔,他们同情我们说:“可以给我们三千块,还说如果我们态度好的情况下还可以在三千块的基础上加一点点给我们,并威胁我们说,如果我们再到派出所等部门要说法之类的举动,将会执行强制拘捕。”天呐!一个大活人被冤死,只值三千块?一头牛都要一万多一个人难道连一个畜生都不如吗?这是什么政策?2017年8月26日晚上,我们去找村长要说法,村长说:“”村委会的说了不让我们在网上发表,不然就抓起拘留。”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来村里和我们沟通过,我们很无助。现在我的很多朋友和亲戚和村里的人都收到朋友圈和群里说我爸爸的这件事是造谣,可是他们并没有开给我,”并不给说法,说如果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这是什么政策?

行政诉讼 2019-06-01 18: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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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关于死亡威胁的情况有很多种,需要按具体情况来确定,举个例子: 用杀死别人来威胁,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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