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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子女!但有结婚证!有共同债务怎么办

离婚 2019-06-06 1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婚后债务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子女没有赔偿的义务。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如果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1、《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2、清偿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活动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个人债务:
      
    1、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其他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债务,一方违法或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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