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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过酒席,没领证,离婚,彩礼金子不退可以吗

离婚 2019-06-21 0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上述第
    (二)、
    (三)项情况的话,女方需要返还,否则女方就不需要返还彩礼。
  • 只要没领证都不算结婚的,也就不需要离婚,最多算解除同居关系。孩子也属于是非婚生子女。彩礼可以不退。男方赚的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孩子跟你的话,可以要求男方按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岁。
    以上都不重要,关键是女方孕产哺乳期间以及孩子的出生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容易引发夫妻矛盾,双方都学会控制情绪,善于化解处理矛盾,互相信任、尊重、包容、理解才能婚姻幸福,不要动不动就提离婚。
    尽早补领结婚证,完善法律手续。祝你们婚姻幸福。!
  •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 结婚几个月离婚,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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