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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没有财产,没有小孩

离婚 2019-06-19 0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离婚有两种途径:
    1、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大部分案件需要经过两次诉讼才能判离婚。 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根据双方的情况,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来判决抚养权,其中,你母亲长期抚养孩子,对你争夺抚养权有利;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目前没有固定工作,且需要抚养孩子,财产对你来说也很重要,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平均分割,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看你的描述,对方在做生意,需要取证证明他的财产。 详细电话咨询,如果已有离婚意向,建议早早与律师沟通,将财产证据先固定好,否则,对方有可能将财产转移。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离婚以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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