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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网贷利息太高,本金还完了,利息可以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19-05-19 07: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规定不能超过36%。
    逾期后果: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
    4、影响个人职业生涯;
    5、银行发律师函,到法院起诉;
    6、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
    7、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8、限制出行、限制进入高消费场所等。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网上借贷模式,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至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法通则》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则该借款合同完全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作为银行金融的有效补充已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环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网贷不还,借款平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欠款到期不还,属于严重违约,债权人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债权人胜诉后还是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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