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注册了35类的商标,发现9类已经有了,我算侵权吗

2019-05-26 0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的注册条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区别。《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二)禁用条款  《商标法》第8条规定了以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和图形;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的文字、图形;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  
    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上述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三)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四)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1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
  •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
    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