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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0年11月4日出生,2016年5月开始买社保的,到60岁有退休养老金取吗?

劳动纠纷 2019-08-03 14: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退休养老金待遇政策  第二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第二十九条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附:企业退休养老金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为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养老保障的,目前养老金已通过上调来加大养老保障功能。
  •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的均有益处。
    退休金算法萠睶卑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 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 交社保没满15年,60岁退休能领养老金吗?不能。
    1、根据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养老金的计发遵循的是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原则。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这只是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并不是缴费年限满15年就不需要再缴费,参保人员原则上应该一直缴到退休。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仍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无需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国家对最低缴费年限尚无统一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为男职工三十年,女职工二十五年。
    经济较发达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年限比较短,如北京,男职工为二十五年,女职工为二十年。
    参保职工退休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补缴费用包括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相差的期间内,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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