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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用车做了担保,现在要解除对车的保全申请,这个要怎么写呢?

诉讼 2019-07-03 06: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财产保全所需资料: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函(有些法院支持信用担保,有些法院只支持财产保全,有些法院不支持自己为自己担保,这个要咨询下当地法院哦)、财产线索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用、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个人委托他人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用)、被申请人身份信息(个人为户籍信息、法人为工商信息)、利润表等三表(有些法院要求担保人提供)。
  • 诉讼财产保全分为两种 ,一为诉讼中财产保全;一为诉讼前财产保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但是对于诉讼中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因此,根据您的提问,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法院要求您提供担保的,您没有财产可提供的,法院将驳回您的请求。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发现该物已经做了抵押抵押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你的债权执行,你只能执行余额。所以,你要了解抵押债权的数额,期限,对抵押债权的全部数额有个判断,再结合抵押物的变现价值判断是否有余额及余额多少,以便做出要求法院另行查封被告财产还是等待得抵押债权余额的决定。
  • 担保合同怎么写问题: 订立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四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贿赂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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