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xx被人骗了两千多,然后一直说退给我,一直拖一直拖,我还是个实习生,没有工资,我想把钱要回来

合同纠纷 2019-06-07 1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所得并非工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个税法的应税所得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在四千元以下的扣除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除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只有当实习报酬在800元以上的才需要交税。
  • 要回,钱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钱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然后进行合理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
  • 群体劳资纠纷可以提起共同诉讼,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 实习生不适用于最低工资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下面,最低工资的知识内容。   lt;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十四条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的企业和劳动者不适用最低工资制的规定:   
    1.公务员和公益团体的工作人员   根据国际通行法,一般把公务员排除在最低工资制之外,因为这个部分人素质很高,工资由国家支付,其实际工资水平大大超过维持其自身和其家庭生活的水平,不需要最低工资制的保护。另外,公益团体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其雇佣的临时工)的工作目的不是为了获取报酬,而是为了从事慈善或公益事业,因此对他们也不适用最低工资制的保护。   
    2.租赁经营企业或承包企业的赁人或承包人   租赁人或承包人虽然目前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但是其收入主要来源于承包收入或租赁收入,这部分收入由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进行确定,企业一般也不向其发放工资。因此对这一部分人也不适用最低工资制。应当注意的是全员承包是一个例外。在全员承包中,全体职工与企业主管部门订定了承包合同,但每个职工与企业间仍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存在,因此,职工仍然可受到最低工资制的保护。   
    3.学徒、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残疾人等   学徒工因为在学习期间不能提供正常的劳动,对社会创造的价值有限,因此被排除在外。勤工俭学的学生和残疾人有受最低工资制保护的原因在于,前者没有对社会负担给付劳动的主压,不需要赡养其他人:后者因为身份的残废,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可能不如正常人,特别是某些智力显著低下的残疾人,只能提供少量的简单的劳动。如果将残疾人规定在最低工资制保护的范围之内,可能会危及其就业机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