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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伤,当时已经私了,但是现在再次通缉,怎么办?是团伙的打人,致对方为植物人。必须是赔偿及坐牢吗?从犯要坐多久?怎么能轻判吗?把人打伤,怎么办?是团伙的打人,必须是赔偿及坐牢吗?从犯要坐多久?怎么能轻判吗?

刑事辩护 2019-06-28 15: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打人导致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虽然身患重大疾病而被取保候审,但人民法院仍然有权进行定罪量刑,具体是否会坐牢,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打人后对于他人造成损害,可能会出现刑事附带民事的情况。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案件合并一起审理。一个是刑事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
    我国司法实践是先刑后民的原则,不管刑事附带民事责任有没有承担,刑事责任是要单独判决的。
    如果认罪态度良好、积极承担民事责任的话,量刑时法官可以酌情考虑,即可能判的较轻些。
    一次性拿不出,可以延缓执行,即不管什么时间,只要你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即要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1】交通事故,被害人成了植物人。肇事方无钱赔偿,被法院判了刑。出狱后对民事部分还要给经济赔偿,不能免除。如果实在还是没有钱还给被害者,被害方可以去法院执行庭要求肇事方还钱。
    肇事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和被害人打成还款协议,分期赔偿受害人损失,直到赔偿完毕。【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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