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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父母在我们婚前买的房子,按揭的,现在我们在还贷款,现在想一次性付清。我老公要我把聘礼钱拿出来,我要怎么做才能对我自己有保障?我老公父母在我们婚前买的房子,按揭的,现在我们在还贷款,我要怎么做才能对我自己有保障?

离婚 2019-06-16 20: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还可以主张得到房屋在婚后开始升值的那一部分的一半。
  • 首先,房产证上写明双方名字的,除有特别约定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其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署名的,需要结合登记结婚时间、出资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如,在登记结婚前,一方出资全额购买的,属于其个人财产;登记结婚后,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结婚前一方首付并按揭部分,登记结婚后双方共同按揭的,产权属于婚前首付登记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双方可以主张分割。
  •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
  • 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婚前一方已还了部分房贷,婚后夫妻一起还清了剩余房贷。夫妻一起还贷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单独还贷的部分,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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