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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已有十年了,每过两年就把利息累计从写一张借条,现在他离婚了,听说房子是按揭的给儿子了,有个饭馆他是法人代表,但最近也关门了,现在我的钱不容易拿回来了,请问要是打官司我能得到他房子吗现在他离婚了,现在我的钱不容易拿回来了,请问要是打官司我能得到他房子吗

离婚 2019-05-31 2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分情况,对方主动还款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你起诉还款,对方不以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判决你胜诉。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这两年里看你有没有催收过债务的证据,有的话,诉讼时效中断,2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你最好先通过与借款人重新确定债权的方式来重新激活债权,这样就不会面临到法院后被以诉讼时效届满事由抗辩的法律风险。如果确实没有办法重新激活的,你考虑下要不要起诉,起诉是有成本的,比如案件受理费,起诉后有可能败诉,也有可能胜诉,看对方是不是以时效进行抗辩。
  • 夫妻之间借款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
    (三)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四)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只有满足上述情况才能够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 1、约定的合法利息是多少?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新解释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是年利率24%(含本数)以内的利息有效,受司法保护;   
    (2)年利率24%至36%(含本数)之间的利息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予干预;   
    (3)36%以上的利息为无效,即使给付了也可以请求返还。   在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后,民间借贷活动应当遵守上述利率标准,依法、合理计收利息。   
    2、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怎么处理?   新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这就是告诉我们,没有约定利息的不支持利息。自然人间利息约定不明不支持。除自然人外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综合情况酌情确定利息。这条有两个大问题,一是出借人需举证证明以往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当地类似情况通常利息是多少;二是法官的权利很大,可在0—24%之间确定利息,自由裁量的范围很大。   
    3、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新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明确了有约定的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的情况。有约定的利率最高不超过24%;借期内或逾期利率都没有约定利率的可以按6%主张;借期内有约定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可以按借期内利率主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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