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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分期付款买了个手机还清了后今年出来打工的时候捷信方面天天给我打电话贷款后来我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贷了3000给我,但是我现在还了10个月了每个月238块钱,现在说还有4000没还上,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去年分期付款买了个手机还清了后今年出来打工的时候捷信方面天天给我打电话贷款后来我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贷了3000给我,现在说还有4000没还上,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劳动纠纷 2019-07-05 12: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分期付款买手机 不还的后果可能有以下三个:
    如果在应该还款的时候逾期不还就可能使得分期付款公司拨打联系人的电话,告知同事或者同学等催促还款;
    如果逾期的话分期付款公司就会把不良的征信上传到人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对个人信誉造成不良的影响;
    如果逾期严重或者所欠的金额数目巨大的话就可能会被起诉到人民法院,被强制还款。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从上述条款可以得出,原告可以就已经逾期的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还款期限过长,超过两年,建议发现逾期的及时申请执行。
    (3)担保人是有担保期限,这需要具体看你们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否到期,如果担保期限已经到期,且超过诉讼时效了,则无法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如果还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在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1.卖房人原因
      购买二手房潜在的问题也不在少数。比如房屋产权情况、房龄、满五唯一情况,除了要核实上面这些信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就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比例,出现问题的话也能有理有据让对方无力辩解。
      
    2.购房人个人征信或提交材料有问题
      还有一种情况是购房人自己的问题,比如提交材料有误、提供虚假资料,以及个人征信不过关。最常见的要数征信问题,如果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是非恶意造成的,可以跟银行协商或者尝试去其他银行,要求宽松的银行可能会批准贷款。但是如果逾期严重,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且金额较大,就基本申贷无望了。
      
    3.材料、征信都没问题,就是银行批贷慢
      购房人材料、征信都没问题,材料交上去后就是迟迟不放款,特别是像今年信贷政策收紧的情况下,批贷周期变长也很正常,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银行放款。如果银行没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放款,购房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银行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遇到政府或银行贷款政策发生变化,银行停止了房贷业务,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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