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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买了一辆二手车,现在不能过户,因为卖方也是从朋友那里买来的,目前我要求过户我的卖方现在说找不到原车主,因为这辆车我在过户的时候,过户的人说这辆车被法院查封过,需要解压,到现在找不到原车主本人联系怎么办?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因为这辆车我在过户的时候,过户的人说这辆车被法院查封过,到现在找不到原车主本人联系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9-02 14: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就转移所有权,过户登记只是对抗效力。当签订买卖合同并且把车交付给二手车商时,就已经不是车的所有权人了,车商是所有权人。
    之所以让登记,只是为了防止出卖人把车再卖给第三个人,登记保护的是买受人(车商),即就是过户登记的效力仅仅在于防止一车二卖。所以大可不必担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购房者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凡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 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并不是遗产给谁就属于谁赡养,子女拒绝赡养,可以起诉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1、赡养义务是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即使与父母之间有法律纠纷也不能免除这项义务;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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