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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被抓,第一次,本来判社区戒毒,后来听说被人搞鬼改成强质戒毒两年,可能吗?真的能改吗?

综合法律 2018-08-02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戒毒条例》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其实无论社区戒毒,还是社区康复,都是早一点去报到比较好吧,不要拖,所谓迟则生变。
  •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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