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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10月我在汇贾分期办理了一个4000多的手机,还了俩个月,可是后来才发现他这利息钱高的怕人,之后就一直没有还,一直到今天,老家说收到律师让我去取,说已经逾期利息一共13000多了,这是真的吗?我要不要还?不还是要被起诉吗?承担法律责任吗?我要不要还?还是要被起诉吗?承担法律责任吗?

离婚 2019-05-21 0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利息与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但不能超过年利率24%。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
    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可以起诉担保人。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到法院立案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收到催款律师函的,应该积极对待和处理:  
    1、如果实际不欠款或欠款数额不对的,应该及时向出具律师函的律师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供律师进行查实。  
    2、应该及时和律师联系,积极还款。如果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也可以和律师协商争取分期还款。  对于不知道收到催款律师函怎么办的,如果对律师函置之不理的,对方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到时你可能会产生法院诉讼费、欠款利息的损失,并且有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 p2p网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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