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地上有个工人摔伤,第一工人未服从安排,当日并未叫他去那个区域做事。第二,事故发生时间并非上班时间,早上7点多上班,工人6点多就发生了事故。第三,工人违规操作电梯,事先明确告知工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电梯,工人擅自使用电梯发生摔伤事故。请问工程施工方有责任吗?工地上有个工人摔伤,事故发生时间并非上班时间,工人擅自使用电梯发生摔伤事故。请问工程施工方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07-24 1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
    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 1、你和工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工人工作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数额应当在伤残等级下来之后才能确定,双方调解此事的可以不受赔偿标准限值。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

    (1)报告程序:
    ·现场有关人员一本单位负责人一上报给以下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需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按规定上报
    ·分包单位一总包单位一逐级上报(程序同上)
    ·特大事故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应迅速、如实发布事故信息

    (2)现场救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施工单位建立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总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包、分包单位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部门应当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事故救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3)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特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4)现场勘察:
    .基本要求: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
    .主要内容:制作笔录、实物拍照、现场绘图

    (5)事故调查分析及结论
    .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事故性质分类:分为责任、非责任、破环事故三种
    .事故调查的步骤:直接原因一问接原因一确定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
    .主要程序: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一查找事故的原因一确定事故的性质一找出防范措施。
    ·争议解决办法:劳动管理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一报上级劳动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一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6)施工伤亡事故处理
    ·时间要求:一般情况90日内结案(调查阶段60天内 处理阶段30天内),特殊情况180日内结案
    ·对于特大安全事故,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可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 你好,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条件为:  
    1、受害人需为雇员。  
    2、受害人需在进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损害。  
    3、雇主需没有免责事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