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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两天家里失火了,原因是电路问题,一个星期前就给电工打电话来维修一直没来,失火的时候打119,结果市里119来了,公安来了。记者也来了,县里119迟迟不来,家里的货物都没了,损失了近50万元。我想咨询一下,电工或县119有没有责任?或者能不能得到赔偿?前两天家里失火了,原因是电路问题,损失了近50万元。有没有责任?能不能得到赔偿?

案件执行 2019-06-10 2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一、概念不同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犯罪主体不同。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三、客观方面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  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 ,如果发现货物有问题的,可以提起诉讼,民事诉讼一般时效是两年,特别时效如下:1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搜索2 、较长的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 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四年。3 、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 火灾事故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属于侵权民事责任。所谓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它包括两个基本概念:一是火灾民事侵权行为;二是火灾民事侵权责任。
    火灾事故侵权是一种由“火灾”特殊原因引起的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或过错酿成火灾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 车祸责任赔偿中,间接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而是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然会获得的利益。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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