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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朋友以女朋友要打胎谎话需要钱向我这在校高三学生借钱他说有办法去弄到钱用我身份证贷款手机卖掉之后卖回来的3000多元打到他卡上,走时我陪他去取了1000元整,过了几天他不承认那剩下的两千了,说是我花了。公安协调员说让他两天之内把他卡的存取记录单交到派出所,该怎么办?我该负什么责任?他是诈骗吗?过了几天他不承认那剩下的两千了,我该负什么责任?他是诈骗吗?

刑事辩护 2019-05-29 0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遇到诈骗,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报警,向警察人员提供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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