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近期遇到一个男人骚扰,天天要陷害我,之前跟他有点关系,但是我要离开了,就拿着以前的偷拍的照片和视频来吓唬我,说要去我老公那里全部给我老公看,还到单位骚扰我,加我同事微信,把我和他聊天记录全部发朋友圈里,他说就要搞得我家破,如果这几天没有搞得家破,他全家死光,每天电话短信骚扰,我都要崩溃了!求助我该怎么办呢?之前跟他有点关系,但是我要离开了,每天电话短信骚扰,求助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6-08 1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人偷拍照片摆上网怎么办?   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对方将偷拍您的照片上传到网络上,其行为营利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单是因为“好玩”,那么则不涉及“以营利为目的”,也不一定就是侵犯了您的肖像权。
      但是,与此同时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也受法律保护,不雅照片被上传到网络,则可能被他人恶搞、攻击。如果照片有关他人隐私,那么就存在隐私权被侵犯的可能。   律师表示,被拍者可以先将网页保存作为证据,然后联系网站要求其撤下自己的照片。
    对于严重损害个人隐私权利、严重侵害私生活安全的行为,公民可以侵犯隐私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1、这是属于治安案件,警察应当要受理并对案件做出处理;  
    2、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投诉警方的不作为,也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12389;  
    3、网络投诉链接:  
    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打骚扰电话,骚扰他人,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根据治安处罚法,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存在骚扰以及名誉诽谤的额情况下,通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于骚扰电话,您可以先进行录音再报警。如果可以设置电话拦截,可以采取措施解决。如果您对方的诽谤、诋毁、污蔑严重损害您的名誉,造成您的社会影响和评价下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您可以持相关的录音等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承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