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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农村户口,我是独身子女。09年7月生了个女儿,在0212年8月份又生了一个男孩。起初通过派出所把户口给上上了,现在计生委要罚我的款,我也搞不清这些事,请个明白人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罚款是交还是不交?不交的话,计生委会有可能采取哪些措施来对付我?他们有没有权利把户口再注销了呀?有没有权利到法院申请冻结我的财产之类的呀?先谢谢了我是独身子女。还是不交?有没有权利把户口再注销了呀?有没有权利到法院申请冻结我的财产之类的呀?

离婚 2019-07-23 0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2、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法院冻结财产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人口信息系统中曾登记过户口信息,因各种原因被派出所注销户口的。
      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因派出所工作原因被错误注销户口的),及相关证明(件),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整理成卷宗,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报分(县、市)局审批。
      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注销户口人员恢复”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批。
  •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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