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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租房客,六月刚租的房子,但是到现在已经收到了几次楼下的骚扰,楼下户主应该是与房东有仇怨,经常半夜一两点网上扔鞭炮,昨晚更是报警说我们扰民,但据警方调查并无此情况,请问就此情况,这样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因为朋友有事不租了,我一个人害怕骚扰会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我可以向房东申请退租吗?这算他的原因还是我的呢,因为是中介租房,可以请中介介入吗请问就此情况,我可以向房东申请退租吗?因为是中介租房,可以请中介介入吗

合同纠纷 2019-07-26 2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居住人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其次,如果利用黑客技术骚扰他人同时对被骚扰人的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就不仅仅是违法的问题了。 我国《刑法》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对于被黑客骚扰的情况,如果只是无伤大雅的小玩笑、恶作剧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犯罪,那就只能忍忍,如果有上述的情况的,黑客已经从事了违法犯罪的事项了,建议尽快报警处理。
  • 你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有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司法解释:本条第五项关于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规定:生活中有些人利用先进的通信工具,发送一些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对这种行为应当予以严厉地打击。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是指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途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其行为特征是:
    (1)行为人通过信件、电话、手机、网络等途径实施了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的行为。这里的“淫秽”信息,根据《刑法》的规定,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信息;“侮辱”信息,是指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信息;“恐吓”信息,是指威胁或要挟他人,使他人精神受到恐慌的信息;“其他信息”既包括违法信息,如虚假广告、虚假中奖、倒卖违禁品等,也包括合法信息,如商品、服务广告等;“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
    (2)行为人发送的信息必须是已经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即行为人发送的信息足以使他人由于收到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反复、经常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其行为遭到斥责、拒绝后仍然不停地发送,或者在夜间他人入睡以后发送等情形。
  • 损害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该不利后果必须是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是对受害人有害的,可以是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利益的减少或灭失,若加害人的行为导致的后果符合受害人的本意,则不算“不利”。
    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是侵权责任发生的前提和依据,若仅有违法行为而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不发生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同样,仅发生损害后果,加害人也不一定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若认为加害人的行为没有过错,可不必承担责任。
    因此,损害是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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