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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拍网上的一家苹果手机店,买到的苹果5和卖家所说的商品不一致,手机是从深圳寄来的,是货到付款,派件员也不允许先验货再付款!等我签收付款了,验货发现时假货!现在要求退货退款,卖家不同意,连电话也不接,当初信誓旦旦7天无理由可退货,还说验货时可以拿到手机专卖店鉴定!现在钱给他了,整个人变样了!爱~~苦于是线下交易,要是在网上付款就好办了!几千块就这样被骗了!纯属网上诈骗!在此拜托各位大师指点!现在要求退货退款,卖家不同意,还说验货时可以拿到手机专卖店鉴定!几千块就这样被骗了!纯属网上诈骗!

消费者维权 2019-05-28 16: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其次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问题的方式来进行投诉或者向主管该微点的部门进行投诉,再次,如果以上问题解决不了,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可以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您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买到假货怎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相关法律条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举报: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URL:http://www.cyberpolice.cn/)
    主要受理范围:发现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需要安全求助.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URL:http://net.china.com.cn/)
    主要受理范围:违法和不良信息.
    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受理中心(URL:http://www.
    12321.org.cn/)
    主要受理范围:对违法信息、不良信息、淫秽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移动不良信息和恶意软件的举报.
    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中心(URL:www.anti-spam.cn/ ),邮件:abuse@anti-spam.cn;各省举报中心为:省会城市区号+@anti-spam.cn
    主要受理范围:垃圾邮件或非法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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