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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被网友骗去20万。详细。是我在4.5年前。认识了这个女的。和她聊天中。得知她做过袜子。女内衣批发生意。在聊到家庭事中。她说她丈夫工地出事故了。家静落魄了。说生意做不成了。我听说后。说帮她东山再起。俩人合伙做生意她的生意。我出钱。她出力。然后。我就把我的卡给她。让她做生意。生意都是她自己运转的。我只看到点样品。在她做生意中她说钱不够用。先后叫我给她转了20万。后来。我说和她一起接货送货。她也同意了。可是在接货的那天。却没有她的音信了。我俩也没有合约。我广有银行的明细。和认识她本人。还有有她相片。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公安局能给立案侦查吗俩人合伙做生意她的生意。我广有银行的明细。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公安局能给立案侦查吗

银行 2019-05-19 19: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合伙诈骗属于共同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法院会对共同犯罪的主犯从重处罚,而在刑法执行过程中,对其减刑、假释也会从严掌握。
  • 诈骗符合相关的立案报警会立案的,通常以诈骗数额来确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你好,法定刑3-10年,,【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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