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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朋友准备投资合伙做生意,朋友负责联系商家,我负责给钱,没想到朋友联系的那位商家是他自己合伙串通好的诈骗合伙人,骗我了59000元,这算诈骗么?我与一朋友准备投资合伙做生意,没想到朋友联系的那位商家是他自己合伙串通好的诈骗合伙人,这算诈骗么?

刑事辩护 2019-07-25 0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上是没有合伙诈骗罪一说的,如果行为人合伙进行诈骗的,属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这时候人民法院是需要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进行定罪量刑的。如果共同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对于诈骗罪财产型犯罪,如果当事人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也是可以从宽处罚的。在一般情况下,犯罪数额越大,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也会越重,具体的犯罪数额,是需要经过鉴定评估来进行确定的。
  •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 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借钱不还不属于诈骗罪。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 您好!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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