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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期一台手机vivox9手机分期24期,当时销售员跟我份期手机利息一个月只要30块钱利息费就行了,然后我就信了,现在一个月要给多一百多块钱,这样合理吗这样他们是诈骗合同吗跟她签了合同合同里面内容我看不清楚当时我购买当天也给了500现金,然后每个月还205.8块钱我还了四个月,我就申请一次胜还清,在第四个月一次还清,他们说我还得还2101块钱,惊呆了,我就问他们,他们说就是这么多2101,没到我说,我投诉也没有用,所以我就没有还,现在他们公司又要我还第五个月205.8元,我没还,他们说今天过了不还就叫我什么违约金3000??,他们前面的金额就不对,投诉也没有用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现在一个月要给多一百多块钱,他们说今天过了不还就叫我什么违约金3000??

合同纠纷 2019-06-18 1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手机分期付款,没有还清有可能会被起诉,被起诉不一定会坐牢,只要没有采用虚构事实等非法手段进行非法占有,就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不会坐牢;

    建议如果被起诉积极应诉,最好能和卖方调解处理,买手机分期付款通常是要还的,不还是违约行为。

  • 违约金能否计算利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执行依据未确定给付利息的,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为未履行债权的本金。
    (2)执行依据确定债务利息计算至某一具体日期的,迟延履行利息的计息基数为未履行债权本金、逾期利息之和。
    (3)执行依据确定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迟延履行利息的计息基数为未履行债权本金、逾期利息之和。本案中B公司应付A公司的滞纳金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既然滞纳金不存在逾期履行情况,那么也就没有逾期利息,不应当再执行B公司的迟延履行债务期间债务利息。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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