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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我购买了腾讯其下的网络安全应用实物QQ令牌,虽然是小钱?但是太可气了。我咨询下购买对方产品后发现对方产品官方发表的绑定方式必须要绑定手机号码,不绑定不给用,而且绑定号码以后对其中一项承诺的应用解除DNF安全模式除手机外根本没有令牌,但是腾讯官方说明是可以用令牌解除的。既然没有令牌选项这算不算欺骗了消费者?我是因为对方官方文件显示可以用QQ令牌来解除安全模式才买的商品。现在不能用?而且这情况还不是一个人基本上都是这情况。腾讯官方没有任何文件来说明这原因。就是说对方产品并没有达到对方官方承诺的使用效果。QQ令牌的绑定和作用在对方官方有详细的解说,我购买其下的产品就是要用的对方承诺的服务。现在对方并没有达到承诺,咨询客服说要我用手机解,那我买对方产品就是要享受那项服务。如果没有那我买来做什么。如果可以的话在沟通失败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算不算欺骗了消费者?现在不能用?而且这情况还不是一个人基本上都是这情况。现在对方并没有达到承诺

离婚 2019-05-30 1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规定,消协对下列情况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1.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4.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5.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6.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
    7.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8.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9.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11.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12.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六个月的;
    13.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14.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涉及本款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首先应当看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是否在六个月内,如果在六个月内的,则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否则,经营者可以此为抗辩,不承担举证责任。
  •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被欺骗要如何维权呢?
    1、与商家协商解决
    消费者在与商家发生争议的时候,要积极与商家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在日常中会遇到,吃饭吃出苍蝇、买衣服买到长短袖等现象,此时消费者可以提出赔偿金或退换货物等合理要求,与商家好好过沟通。
    2、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在与商家实在沟通不了的情况,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可以首先选择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如下解决途径: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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